行政處罰法迎來全面修改:街道辦將行使部分處罰
時間:2021-06-04 12:17 點擊次數:
擬擴大地方行政處罰設定權限
多年來,一些地方人大同志反映,現行行政處罰法中有關地方性法規設定行政處罰的規定限制過嚴,地方保障法律法規實施的手段受限,建議擴大地方性法規的行政處罰設定權限。
為充分發揮地方性法規在地方治理中的作用,修訂草案增加規定:地方性法規為實施法律、行政法規,對法律、行政法規未規定的違法行為可以補充設定行政處罰。地方性法規擬補充設定行政處罰的,應當通過聽證會、論證會等形式聽取意見,并向制定機關作出說明。
此外,根據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和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要求,修訂草案還明確了綜合行政執法的法律地位,增加規定:國家在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等領域實行綜合行政執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由一個行政機關統一實施相關領域的行政處罰。
同時,修訂草案增加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決定符合條件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其管轄區域內的違法行為行使有關縣級人民政府部門的部分行政處罰權。
文章主題:智慧市場監管系統平臺
文章來源:http://www.traciehervy.com